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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工作制度
  • 发布时间:2014-08-23
  • 浏览次数:14315
  • 作者:本站编辑

 

最先受理用户投诉、咨询的部门或人为首问负责人,负责处理、督促或协助相关部门解决用户提出的各项问题。

一、首问负责人应主动热情接待用户的投诉或咨询,语言要文明,服务要热情,问及问题,不论是否涉及本部门或本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二、首问负责人能够解答或办理事项应及时认真地给予解答或办理。对本部门或本人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向用户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并填写《用户首问登记表》,记录用户联系方式,转交归属部门处理,并负责询问处理结果。

三、对问及事项应由其它部门办理时,首问负责人要热情地指明办公地点或联系方式,或主动引导介绍。

四、接到《用户首问登记表》的承办部门或人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事项处理结果反馈给首问责任人,同时回复用户,并将详细情况记录至《用户首问登记表》。

五、在用户投诉、咨询的事项比较复杂,首问责任人难以解决时,应报上级或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六、在解答或回复用户投诉或咨询时,要弄清事实,掌握政策,妥善答复。

七、在处理用户投诉、咨询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拖延现象,对首问负责人将按投诉考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