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更加符合国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水质指标由之前的106项调整为97项,水质参考指标由28项调整为55项。
一、新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
Ø其中新增乙草胺、高氯酸盐、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4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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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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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了耗氧量、氨氮和1,2-二氯乙烯3项指标名称,分别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和1,2-二氯乙烯(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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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乐果8项指标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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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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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中的水质参考指标由GB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增加了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等29项指标,删除了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2项指标,同时更改了3项指标名称及1项指标的限制。
二、主要特点
(一)更科学严谨。2016-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并形成了2006版国标的追踪评价报告和实施情况报告,为标准修订提供了研究储备和技术基础。由卫生健康、环保、水利、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领域组成的标准编制专家组在调研国内外大量相关标准和文献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各部门2017年至2019 年的水质监测数据及“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家水专项积累的科研数据,对指标确立和限值设定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二)更先进合理。新国标指标数量由2006版国标的106项调整为97项,含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 项。指标设置和限值更合理、有相关数据支撑且符合国情。新增水质参考指标的意义在于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地域特征,更系统、更精准地保障饮用水安全,避免在检出率较低的指标上低效投入资源,有利于部分指标风险较高的区域根据本地水质特征开展监控与评估。
(三)更卫生健康。新国标把消毒和毒理指标要求放在重要的位置,更关注新问题,增加了新兴污染物、消毒副产物等新指标,将检出率较高的一氯二溴甲烷等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以加强管控。更注重用户感官体验,将土臭素、2-MIB调整至正文指标,出厂水及末梢余氯上限也作了调整。根据水质指标的监测意义及人群健康效应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调整了硝酸盐(以N计)等8项指标的限值,调整了一氯二溴甲烷等11项指标的分类。
三、指标检测方法的更新
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作为生活饮用水检验技术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与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套,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性评价提供检验方法。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已于2023年3月1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代替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